好消息! 嘉縣3年內新建房屋 房屋稅平均調降20%
2019/05/20 20:32
〔記者蔡宗勳/嘉縣報導〕嘉義縣政府今下午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應「民意」要求,決議2016年7月1日以後新建房屋的房屋稅平均調降20%。
依稅法相關規定,每3年應重行評定1次房屋標準價格,嘉義縣上次重新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是在2016年,當時平均調漲高達81%。
縣長翁章梁就任後,考量嘉縣為典型農業縣,相較於都會區的家戶支配所得明顯較低,基於賦稅公平原則,研擬多項調降措施提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討論,做出平均調降20%決議,受惠戶數4412戶,減收稅額2517萬餘元。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指出,調降後的房屋稅自今年7月1日以後實施,適用對象為2016年7月1日以後新建的房屋。
翁章梁指出,考量嘉義縣建築使用形態,特別針對簡陋房屋調降4-5成,以磚造47坪住家為例,調整前應納房屋稅5155元,調降至2577元,降幅達5成,226坪工廠調整前應納房屋稅15萬7329元,調降後11萬9511元,降幅24%,新建3層樓33坪透天厝調整前應納房屋稅9073元,調降為7154元,降幅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