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生在台可打工 條件是…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且因應少子化,近年有多所綜合科大向東南亞招生。國民黨籍縣議員陳栢維關切外籍移工對國人工作權益的衝擊,也關切這些在台的外籍學生可以打工嗎?縣府勞工處長唐維德說,可以!但學生須經校方向我國申請取得「打工的工作許可證」,雇主必須要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證」,如果沒有,學生和雇主都會被罰。
唐維德說,外籍學生課餘在台打工補貼生活費,或賺取零用金,依舊適用勞基法,以時薪150元計算。但平時的打工工作許可證最長只有6個月,每週工時不能超過20個小時。寒暑假期間雖可不受1週20小時的工時限制,但每天仍不得工作超過12小時。
唐維德說,現在全縣的外籍移工有2萬8000多人,當中菲律賓籍最多共1萬3000多人,泰國籍的約1900多人,越南和印尼則各約有6500人,主要都是來台從事製造業,另外就是從事家庭照顧,或在護理之家、老人安養院工作。
唐維德強調,引進外籍移工不能影響本勞的工作權和勞動條件,如果企業因為景氣不佳要縮減人力,必須優先轉出外籍移工,保障本國勞工權利。
至於在台的外籍留學生可以打工嗎?唐維德說「可以」!
新竹縣現有202名外籍科大學生,他們可以在學校跟事業單位合作時從事「實習」,實習契約是學校、企業及學生都要公開,教育部有相關的明確規範,境內現有176名外籍生在事業單位實習中。
沒有參加實習的外籍學生「打工」的話,他們必須透過學校向我國申請取得打工的工作許可證,雇主則需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證」,這兩張許可證准許時間最長6個月、每週頂多只能工作20個小時,超過會被處罰。如果沒有許可證被查獲,雇主會面臨15萬到75萬元不等的罰款,學生也會被罰3萬到15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