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524同婚合法 戶政系統將新增同婚登記項目
2019/05/11 19: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依照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同志在今年5月24日後將可以合法結婚,據內政部最新的「同性婚姻法制化戶籍登記因應措施」報告指出,若同婚專法能趕在期限前通過,戶政系統將規劃新增「同性婚姻登記」、「同性婚姻撤銷登記」、「終止同性婚姻登記」等登記項目。
至於同婚團體十分關注的繼親收養問題,戶政系統上則預計沿用現行收養登記作業,只需要修正性別檢核功能,應可如期配合。
內政部指出,為了因應同婚相關的戶籍登記事項,戶籍登記相關書表文件將增訂「同性婚姻書約」、「終止同性婚姻協議書」等文件,作為戶籍登記的證明文件。對於成立同婚關係者,雙方將互稱「配偶」,但不會與他方的血親成立姻親關係,與他方的親屬間會互稱「家屬」。
在收養關係的稱謂部分,內政部表示,收養者將稱被收養者為養子或養女,養子女則稱呼其同性雙親為「父、養父」、「母、養母」,目前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及戶籍謄本上的稱謂欄位及父母欄位,將不會省略「養」字。
內政部強調,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若屆時政府未完成同婚法律的修正或制定,同性2人仍得依「民法」婚姻章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而內政部也會提前完成戶政系統修正,可如期受理同婚相關登記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