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懲中客團9大亂象 旅行社強迫購物最重廢止接待資格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最新統計,今年前4個月來台中國自由行及團體旅客成長逾5成,51長假中客人數也明顯回溫。中客市場回春,交通部觀光局也怕中客團低價等亂象重演,祭出重懲,若旅行社接待團費每人每日平均費用低於60美元、行程中因故棄置旅客,以及強迫旅客進入或留置購物店,最重可廢止辦理中國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業務資格。
今年來台中客市場明顯回溫,3月就傳出中客團「爆量」,觀光局也指出,今年前4個月中國自由行和團體旅客確實較上一年同期增加超過50%,預估51長假期間每天都有3000名中國團客湧入,較去年同期翻倍成長。
中客市場出現回春,不過,觀光局也擔心低價團等亂象再度重演。觀光局表示,為歡迎中國旅客來台,觀光局日前調降中客來台存款金額,但顧人數的同時也需要顧品質。
觀光局修正發布「處理違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案件裁量基準表」,其中針對旅行團最低接待團費平均每人每日費用低於60美元;團體已啟程來台入境前無故取消接待,或於行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棄置旅客,未予接待;接待中國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個人旅遊,接待由香港、澳門或中國地區旅行業、其他機構或個人組成的個人旅遊旅客團體;與觀光局禁止業務來往的中國組團社營業;任意要求接待車輛駕駛人縮短行車時間、違規超車或超速;限制購物商店總數及停留時間規定;強迫旅客進入或留置購物商店;專案核准團體之特別規定;協助確認文件真實性及協助案件偵辦等相關規定等9項規定祭出重懲,最高可廢止旅行社接待中國旅行團的資格。
另,為釐清責任歸屬,裁罰基準也訂定任意要求接待車輛駕駛人縮短行車時間、違規超車或超速之規定;限制購物商店總數及停留時間;強迫旅客進入或留置購物商店等無規事項發生時,除旅行業者需要接受裁罰,導遊人員也要接受處罰,最重可停止其執行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業務1個月至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