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喊話:Uber應負責帶駕駛往合法方向走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Uber駕駛反對交通部擬修法,以一小時起跳計價、不得巡迴攬客,恐讓Uber在台灣消失,上萬名Uber駕駛今天上凱道抗議,要求交通部撤回。但計程車業者認為,Uber利用租賃車作為計程車營業,是不公平競爭且違法。交通部則聲明,修法為落實分業管理,政府有責維護業者間公平競爭。
交通部表示,106年曾表示樂見Uber與租賃業者合作,但從廣告促銷、招募駕駛並媒合靠行、媒合車輛提供即時派遣載客服務、提供乘車優惠、乘車費用定價等,均由Uber主導,更有駕駛向租賃車行按月租車、接受Uber派遣,已非Uber當初所承諾的營業方式。
由於Uber以租賃車提供即時派遣載客服務、離峰以低於計程車運價搶客,更有租賃車在熱點排班等候派遣,且車輛無限制成長,造成與計程車客運業市場重疊,確已造成不公平競爭,扭曲小客車營業市場秩序。
交通部聲明,預告修法為落實分業管理,政府有責維護業者間公平競爭,租賃車與計程車駕駛均為首要關懷對象,交通部將確保每一名駕駛賺取收入的權利。目前租賃車輛約17萬輛,與Uber合作的車輛約1萬輛,僅佔6%,絕大多數小客車租賃業者不受新規定影響。
交通部表示,將輔導Uber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即可合法派車,且最低資本額為500萬元,門檻不高;並輔導Uber駕駛轉入多元化計程車,考取執業登記證後開Uber Taxi,車輛可以保持原貌,生計將不受影響。
交通部也說,目前計程車空車額足以完全吸收1萬輛Uber租賃車,交通部也將協調計程車業界協助Uber駕駛轉入計程車,繼續提供載客服務。至於Uber與代僱駕駛提議新訂網約車專法,現行多元化計程車即以網路科技平台媒合駕駛與乘客,已有相關規定可遵循。
交通部政次王國材表示,交通部已分別與Uber、租賃業者與代僱駕駛會面,表達交通部願輔導Uber合法在台營運,盼Uber尊重我國法令,已有明路讓Uber走。
交通部指出,國外面對Uber,多禁止或依當地交通運輸法規納管,包括多數歐洲國家;僅美國部分計程車服務極度缺乏的州允許,交通部盼Uber在台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並提供網約車服務,真正落地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