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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交通部修法 Uber駕駛擬21日上凱道

Uber台灣總經理吳罡(左一)、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左二)、叫車吧創辦人賴群森(右一)等人今共同出面,呼籲政府撤銷運管規則修法。(記者鄭瑋奇攝)

Uber台灣總經理吳罡(左一)、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左二)、叫車吧創辦人賴群森(右一)等人今共同出面,呼籲政府撤銷運管規則修法。(記者鄭瑋奇攝)

2019/04/11 13:02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2月21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規定,規範小客車租賃業與網路叫車平台合作模式,每趟行程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不得外駛巡迴、排班攬客等,落實租賃業與計程車業分業管理。對此,不論是Uber、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部分小客車租賃業者都無法接受,據了解,相關單位已申請路權,規劃於4月21日上凱達格蘭大道、交通部等地點進行陳抗。

為落實汽車運輸業分業管理,交通部綜整各方意見,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明確將「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平台業者合作提供附駕載客服務者」納入規範,規定租賃車不得將租賃車輛外駛巡迴、排班待客租賃;需造冊列管駕駛人及車輛資料,並提供租賃資訊供主管機關查核;平台應充分揭露車輛、駕駛人、計費方式等訊息;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但地方政府另有決定者,得報公路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車輛應黏貼專用標識。

Uber台灣總經理吳罡表示,Uber在台灣與租賃業合作營運已2年時間,現在政府花2個月要修正一個法規,在2週後把現在的營運模式全打破,且這個修法只是限制代僱駕駛的機會,沒有帶來其他的進步。若交通部原封不動的通過修法,Uber會重新評估在台灣的營運模式。

叫車吧創辦人賴群森表示,現在政府面對傳統與新創的衝突,選擇用壁壘方式把傳產保護起來,想辦法降低新創業者的收入,這種做法會讓所有投資者卻步。

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交通部不能因為要圖利特定業者,就修法犧牲全台代僱駕駛的生存權與工作權;目前自救會已發起聯署,邀請搭車民眾一起站出來支持他們。若政府不與他們溝通對話,他們將會在4月下旬集結上凱道抗議。

Uber表示,在台營運模式絕對符合政府法規,運管新規原封不動通過,絕對會徹底摧毀Uber與租賃業的合作關係及營運模式,將有成千上萬平台合作駕駛及家庭會被摧毀,政府要承擔這樣衝擊帶來的後果與責任。呼籲政府延長修法諮商期、與所有利害關係人坐下討論,制定適合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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