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罰日租套房不手軟 籲清明連假出遊慎選合法旅宿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台中市觀光旅遊局裁罰日租套房不手軟!兩年來共裁罰日租套房非法營業121家次、非法廣告99件,累計裁罰金額達1527萬元,同一地點經查獲裁處2次以上,並強制執行斷水斷電處分,目前已有3家業者遭斷水斷電。
觀旅局表示,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業未經政府立案把關,住宿品質及安全無保障,易發生公安意外事件,且經常潛藏於都會公寓大樓內,出入份子複雜,衍生色情、毒品等治安問題。
觀旅局長林筱淇表示,背包客、青年學子為省荷包,常易選擇裝潢花俏、價格低廉的日租套房入住,結果省錢不成反把自己陷入公安危機之中。
日租套房未經政府觀光、消防、建管、衛生與警察等單位審核,入住旅客除法律上權益沒有保障外,發生火警、地震等重大災害,常因無逃生出口或逃生口堵塞而造成重大傷亡,而業者也沒有足夠能力去處理這些狀況,亦無投保公共意外險,旅客求償無門,安全嚴重缺乏保障。
林筱淇指出,日租套房業者為規避政府機關稽查取締,通常藉由網路電商訂房平台、臉書、Line或電子郵件等形式刊登廣告及與旅客消費者聯繫交易,由於資訊不透明,入住時住宿房間鑰匙常透過第三地(人)轉交,可能發生臨時被更換房間等糾紛,因業者違法經營,產生糾紛後易避不見面,且其在網路上誇大廣告內容也常與現場實際房間品質差異甚大,消費者入住常發生消費糾紛。
觀旅局表示,發展觀光條例於2017年1月修正公布,可直接裁罰刊登非法旅宿廣告者後,台中市自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底止,已查獲並裁罰日租套房非法營業121家次、非法廣告99件,累計裁罰達金額達1527萬元,並有3家因重複被查獲而遭斷水斷電。
為有效打擊日租套房,日前交通部已預告將再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規定,針對非法經營旅宿業者提高裁罰金額為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非法旅宿業者刊登營業訊息亦將提高罰鍰為6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另將廣告的網路電商平台業者列入規範,違者將裁罰6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非法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觀旅局提醒消費者,清明連假出遊,訂房前可先利用台灣旅宿網(http://taiwanstay.net.tw/)查詢本市或全國各地合法旅館或民宿,以保障自身安全與權益,讓旅程住得安心、玩得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