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與日男友同居25年 爭得日本首發同性伴侶居留許可
台灣一名男子在日本與同性伴侶同居25年,卻因為同性伴侶無法向日本政府提出居留申請,遭到日政府以逾期居留判強制離境處分,經過2年訴訟終於獲得日本政府撤銷強制令,由外務省核發「特別居留許可」,是日本首次對外籍同性伴侶發出居留資格。(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一名男子在日本與同性伴侶同居25年,卻因為同性伴侶無法向日本政府提出居留申請,遭到日政府以逾期居留,判強制離境處分,男子向法院提起訴訟,熬了2年終於獲得日本政府撤銷強制令,並由外務省核發「特別居留許可」,是日本首次對外籍同性伴侶發出居留資格。
據《上報》報導,男子G先生自1994年與日籍同性伴侶在日同居,因為日本政府沒有賦予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平等的居留申請資格,G先生在簽證到期後,在日本滯留20年,面臨強制遣返處分。
G先生在律師及性平團體的協助下,以「人人平等」主張,向日本法院提出訴訟。經過2年纏鬥,東京法院終撤銷強制離境的執行令,並由外務省以「特殊理由」核發「特別拘留許可」,讓G先生成為日本合法居留者。
日法院認為,此案例並非因其主張的同性伴侶平等權利,而是「考量其行為及生活態度」才核發居留資格。不過律師團認為,這是日本司法史上首宗同性平權案例,也是首次對外籍同性伴侶發出居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