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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兒摔成植物人保母只賠3萬6 單親媽酒店掙錢

趙女從酒店下班後就趕緊到護理之家探視兒子。(記者蔡彰盛翻攝)

趙女從酒店下班後就趕緊到護理之家探視兒子。(記者蔡彰盛翻攝)

2019/03/14 16:2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2017年發生一起保母虐童案,造成3歲男童事後頭部重創成植物人。新竹法院日前認為無直接證據證明保母楊女傷害男童,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判刑2年,母親趙女為了負擔兒子昂貴的療養費,只能到酒店上班賺錢;期盼楊女也能一起分擔費用及照護的責任,因為楊女就算關到死,孩子的健康也回不來了。

沒有保母證照的楊姓女子(28歲)2017年7月涉嫌毆打3歲趙姓男童頭部,並抓起男童去撞地板和牆壁,造成男童頭部重創成植物人。檢方雖依重傷害罪嫌起訴,但新竹地院認定無法排除男童是從彈簧床跳下撞擊頭部,且沒有證據證明傷勢是楊女造成的,認定楊女是犯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2年。

由於男童腦傷嚴重昏迷指數5,呈植物人狀態,目前氣切插鼻胃管,在護理之家全天照護。母親趙女(24歲)每天都得趕去陪兒子,幫他洗澡、餵食。趙女說,不管楊女坐牢多久,都無法給予實質的幫助。

自己是個單親媽媽,懷孕6個月時原本要與男友結婚,但因故分手,只能獨自生下兒子,一個人賺錢養活母子;後來為了工作,才將孩子交給楊女幫忙照顧,每天付1300元保母費。

案發當天趙女在台中工作,突然接到電話通知說,兒子陷入重度昏迷住進加護病房,當時因身上沒錢,兒子住院又要繳錢,在急著用錢的焦急心態下,一個月內就在調解委員會調解下,接受3萬6千元的賠償金與楊女和解。

照顧一個植物人的兒子,每個月光護理之家的開銷就要4萬元,一般的工作根本無法負擔,不得已只好回到八大行業,到酒店當媽媽桑帶小姐。她無奈地說,若不是生活困境,誰願意去酒店上班?她因未婚生子,父母親相當不諒解,很少往來,父女還曾在醫院大吵一架。

趙女說,每天從酒店下班,就衝到護理之家看兒子,幫他拍背拉拉手,放個音樂給他聽。「希望楊女能夠共同負擔起兒子的照護責任,不管是醫療支出還是來護理之家照顧他,都希望對方至少能負擔起部分責任!」楊女在她的要求下,每個月大約去護理之家1、2次照顧兒子。

法界人士表示,由於趙女已與被告經調解簽定和解書,具法律效力,若要再請求民事求償,將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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