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公所認錯不上訴!三地門鄉暴力遷葬 28人獲國賠
2019/01/28 16:27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屏東三地門鄉公所在2016年更新公墓,遭公墓家屬怒控遷葬挖掘過於粗暴,並組成自救會對公所提起國賠訴訟,屏東地方法院日前以公所侵害遷葬自由權及原住民文化權,判處鄉公所賠償每人11萬元共28人,三地門鄉鄉長車牧勒薩以.拉勒格安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公所決定承擔責任不再上訴。
車牧勒薩以與自救會委任律師林三加等人共同召開記者會,車牧勒薩以表示,這案件雖然不是在他任內發生,但基於政府是一體的,不容切割,經公所再檢視本案,發現確實有行政瑕疵侵害原住民文化權,因此決定承擔過去施政缺失,不提上訴,並向國賠案家屬道歉,公所也將擇期以排灣族傳統道歉儀式與所有受害鄉民和解。
自救會召集人之一的達努巴克表示,自救會肯定鄉長承擔責任不再提上訴,也期盼未來公所進行相關工程,都能依合法程序進行。
車牧勒薩以也表示,這是總統府成立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委員會以來,首次由政府向人民道歉的實際案例,也是地方政府承認國際公約中對文化權保障的首例,對台灣新政治的建立,原住民轉型正義有重要的起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