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出殘忍虐貓畫面 兩電視台遭罰40萬
2018/12/19 16:30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召開委員會,針對最近涉及違反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之節目進行討論,民視及TVBS同時因為播出男子殘忍虐貓報導,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各遭裁處40萬元罰鍰。
NCC表示,虐貓報導出現在今年9月9日至10日,有民視、TVBS、台視新聞台、台灣電視台等4家媒體報導「不滿女友提分手 同居惡男竟虐貓致死」新聞,而因內容出現諸多暴力、殘忍之打貓及摔貓連續畫面,明顯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因適用法規及違規紀錄不同,依裁量基準決議分別裁處警告及40萬元罰鍰。
NCC解釋,民視所播內容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6條之1第1項、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8條、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11條等,遭裁罰40萬元;TVBS則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8條、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11條等,遭裁罰40萬元;至於台視新聞台及台灣電視台則因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6條之1第1項、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11條,遭到裁處警告。
NCC還提到,中天娛樂台的「中餐廳康寶鮮味炒手」,接受「康寶鮮味炒手」冠名贊助,於節目名稱「中餐廳」旁疊印之商標字樣的組合。但該冠名贊助商標大小,較節目名稱「中餐廳」之比例稍大,經觀眾反映有影響收視之虞,也被裁處發函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