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釀禍 交通部:駕駛人行為更重要
昨晚又有一輛國道警察被撞,交通部表示,現行法規並未規範無人車、智慧車駕駛行為,重點在於肇事車輛外在表現行為,若是未注意號誌、超速等,即為違規,交通法規針對違規行為裁罰,而非限制駕駛人自動駕駛。(記者許倬勛翻攝)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昨晚國道警車又遭撞,一輛開啟自動駕駛功能的特斯拉未注意前車動態,直接衝撞警車,所幸當時執勤的員警及時閃避,雙方皆無大礙;但事故也讓外界對於自動駕駛功能的安全性打上問號。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表示,現行法規並未規範無人車、智慧車駕駛行為,重點在於肇事車輛外在表現行為,若是未注意號誌、超速等,即為違規,交通法規針對違規行為裁罰,而非限制駕駛人自動駕駛。
他強調,就算開啟自動輔助駕駛功能,仍僅為輔助,車內還有駕駛人在開車,一旦駕駛人開車打瞌睡,影響行車安全、甚至肇事,將依規定裁罰。他說,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若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將處以1200元至2400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