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防汛沙包 回收日12/5截止
2018/12/03 12:01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汛期結束,台中市水利局表示,全市各區公所即日開始回收防汛沙包,民眾可向所在地的區公所繳回破損或長期堆置不用的防汛沙包,活動至12月5日止,呼籲市民配合回收,避免棄置造成環境髒亂,衍生二次公害。
水利局指出,汛期於11月底結束,市府防汛沙包發放及回收作業要點規定,汛期期間由水利局及各區公所供應防汛沙包,民眾可就近至29個區公所領取,並於汛期結束後進行回收。
水利局提醒民眾若想將防汛沙包留存家中使用,使用後應風乾或曬乾,妥善堆置於陰涼乾燥處,避免在陽光下曝曬,以免外袋風化破裂,以便可以繼續使用,全市各區回收點資訊可至水利局網頁及各區公所網頁查詢或電洽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