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星旅館不必有餐廳設備 觀光局擬放寬評鑑標準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為讓星級旅館評鑑與國際接軌,交通部觀光局規劃鬆綁星級旅館評鑑作業要點,朝國內旅館獲國外評鑑星等等同國內星等,4、5星旅館須取得穆斯林友善認證,以及放寬3星旅館認定不一定要具備餐廳規格,只要能供餐也能取得認證。
星級旅館評鑑作業要點自98年頒布後,101年、104年、105年都陸續修正部分要點,其中以104年修正規模為最大。據觀光局統計,目前全國共3000多家旅館,截至今年10月有464家參與星級評鑑,參與率為15%。
觀光局長周永暉表示,該要點上路至今已快10年,觀光局一直希望國內星級評鑑能與國際接軌,目前正朝3大方向進行改革,包含取得國外評鑑星等等同國內授予星等,4、5星級旅館應全面符合穆斯林友善環境認證,以及3星旅館不必有餐廳設備,只要能供餐也能獲得星等認可。
觀光局說,國外星級旅館評鑑例如富比世、美國AAA鑽石評鑑制度的評鑑項目都比台灣的評鑑還要嚴格,國內許多旅館飯店為了吸引國際客也會積極取得國際認證,未來希望如果業者已獲得「國際型賽事」認可,就等同於也取得國內評鑑星等。
而觀光局近年積極推廣穆斯林市場,也希望有更多旅館可以設置祈禱室、或供應祈禱毯,標示朝拜方向等穆斯林友善設施,初步規劃遊4、5星等旅館率先做示範。
觀光局也表示近年國內旅館越開越多,並朝特色型旅館發展,按照目前評鑑規定,三星以上旅館須具備餐廳,但有些旅館的餐廳屬於多功能性質,除供餐還可作為會議室、工作坊使用,也有些業者餐廳位於地下室等非用餐空間,若地方政府以認定無公安問題,並發給使用執照,觀光局也會按地方政府認定,不希望給業者過多限制,只要能供餐就能取得三星認可。
觀光局表示,該要點修正目前委託高雄餐旅大學研究,上述規劃仍在研議中,預計明年初完成研究並蒐集產官學意見,上路時程還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