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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當台灣人!26年沒身分 移民署長親自送來居留證

移民署長楊家駿(左三)親自送來居留證,讓李有福(左二)一家人可以安心在台灣生活。(記者李立法攝)

移民署長楊家駿(左三)親自送來居留證,讓李有福(左二)一家人可以安心在台灣生活。(記者李立法攝)

2018/10/20 18:06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印尼華僑李有福來台打工因遭到剝削淪為逃逸外勞,隱姓埋名過著26年沒有身分的日子,直到遇見真愛,為了妻女他不再逃避,勇敢面對法律爭取「台灣」國籍,處境經本報披露後,在縣議員許展維及立委周春米奔走下,終於圓了李有福心願,移民署長楊家駿親自為他送來外僑居留證,成為「台灣人」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49歲的李有福26年前跨海到屏東木業工廠當外勞,因受不了仲介剝削逃離工廠,與家鄉親人斷絕聯繫,滯台打工期間愛上台灣女子陳美汝並落地生根,數度想自首,卻怕被遣返或坐牢拆散家庭而猶豫不決,隨著女兒逐漸長大懂事,為了家人將來著想,他決定擺脫「黑戶爸爸」困境,爭取成為「台灣人」。

李有福一家人處境去年3月經自由時報披露後,獲得內政部移民署重視,查出李有福當年入境資料,加上滯台期間沒有前科紀錄,順利獲得印尼辦事處補發護照,經屏東縣議員許展維及立委周春米等人居間協助下,讓經濟弱勢的李有福去年7月間得以循正常管道回到印尼補辦結婚相關手續,並找到失聯多年的母親和姐弟,天倫重聚。

李有福今年10月回到台灣,與妻子陳美汝正式完成結婚登記,女兒再也不用擔心爸媽會被拆散;李有福說,經過1年3個多月的努力與等待,如今已是「正港」的台灣女婿,可以抬頭挺胸不再害怕見光被抓。

移民署長楊家駿今天親下屏東為李有福送來外僑居留證,在台灣居住滿3年後,就能申請歸化入台灣國籍;楊家駿鼓勵李有福一家人相扶持迎接新生活;李有福與妻子陳美汝備受感動,表示一定會珍惜得來不易的幸福,好好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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