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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類原料納食品添加物 嬰兒食品不得用醯胺化果膠

食品藥物管理署預告,將果膠、關華豆膠、刺槐豆膠及α、β、γ-環狀糊精納入食品添加物管理;圖為食藥署長吳秀梅(資料照)

食品藥物管理署預告,將果膠、關華豆膠、刺槐豆膠及α、β、γ-環狀糊精納入食品添加物管理;圖為食藥署長吳秀梅(資料照)

2018/09/11 17:23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食品藥物管理署預告,將果膠、關華豆膠、刺槐豆膠及α、β、γ-環狀糊精納入食品添加物管理;另外考量嬰幼兒對醯胺化果膠吸收不好,未來嬰幼兒罐頭類食品不能使用醯胺化果膠。

食藥署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共有六十天評論期供各界提供意見。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說,以往包含果膠在內的六大類產品屬於原料,業者可用於添加各項產品,食藥署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已嚴格管理限制,因此這次除了訂出使用範圍、以及限制用量,和過去「原料」不同的是,未來上市前也要申請查驗登記。

台大食科所兼任副教授許庭禎說,列入食品添加物管理不代表不安全,只是要加強管理;任何食品原料不會因改列食品添加物而改變安全性,新規定也與codex同步。許庭禎認為,黏稠劑有自我限量的特性,加太多會使產品過稠或膠化而影響口感,而環狀糊精作為香料的載體,用量更是有限。此次的修正的主要目的是與國際適度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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