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代市長視察淹水 眼尖揪出工廠偷排勒令停工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代理市長許立明10日視察大樹區瓦厝街易淹水地區防颱整備時,眼尖發現瓦厝排水有異常泡沫,環保局一連2天派員前往稽查,果然查獲清潔劑製造工廠偷排廢水,當場要求業者立即停止排放,將待水質檢測完成後核算罰鍰金額,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500萬元,並勒令業者停工。
許立明於7月10日視察瓦厝街時,地方居民感謝他為民發聲,讓中油主動配合市府治水,協助改善居民淹水之苦,後來竟又眼尖發現瓦厝排水有異常泡沫,果然查獲業者偷排廢水。
環保局一連2天派員前往稽查,發現附近列管的事業廢水排放正常,但河川水質內出現異常泡沫,擴大向周邊鐵皮工廠進行稽查,發現瑞聯工業區內的台灣潔聲家品有限公司,將製造過程中清洗回收桶子及清洗製造區所產生的清洗廢水,未經有效收集處理逕自排放廠房前方排水溝,稽查人員於該工廠的排放口採集水樣,將進行水質檢測。
環保局表示,台灣潔聲家品有限公司從事清潔用品(沙拉脫)製造業,今年2月已領有工廠登記證,工廠申請資料登載未產出廢水,但實際上不僅產出廢水,也屬於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的化工業;且該公司排出的廢水流入瓦厝排水,再匯入曹公新圳,是後勁溪上游的水源,將造成後勁溪水源污染。
環保局指出,該公司未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排放廢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當場命業者立即停止排放,後續將待水質檢測分析結果核算其罰鍰金額,並勒令停工改善。
環保局長蔡孟裕表示,將會加強雨天稽查,業者若經查獲於雨天偷排或排放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的廢水,將加重處罰金額,且依照最新的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無排放許可證且排放有害健康物質者,更涉及刑事責任,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至1500萬元罰金,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