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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龍潭游泳池土地爭議 救國團向監察院陳情

宜蘭礁溪「龍潭游泳池」土地爭議持續延燒。(資料照,記者林敬倫攝)

宜蘭礁溪「龍潭游泳池」土地爭議持續延燒。(資料照,記者林敬倫攝)

2018/05/31 19:27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宜蘭礁溪「龍潭游泳池」土地爭議持續延燒!救國團繼本月10日至宜蘭縣地檢署按鈴控告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與地政事務所主任後,近日又由律師陪同前往監察院遞送陳訴書,希望監察院查明相關人員之違失責任,並予以懲處。

救國團批評,宜蘭縣政府行徑明顯牴觸憲法及土地法、行政程序法,而陳金德主導宜蘭縣政府逕命變更登記之舉,已剝奪救國團的土地之所有權,形同實質徵收人民合法持有之土地,悖於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明揭之「徵收程序法定要件」與「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更明顯牴觸《憲法》第23條及《行政程序法》第4條的「法律保留原則」。

救國團認為,自己是買賣契約的買受人,就沒有「與原始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符」的情形,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也不能用「登記錯誤」為由逕行變更登記,依據《土地法》的相關規範,涉及土地所有權人的實質變動,並且和當事人之間有爭議時,應依據《土地登記規則》駁回變更登記的申請,交由司法判決,方屬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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