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幽靈便當」現身北市 按圖索驥找不到
〔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網路及捷運5大路網便當訂購單專案稽查」結果,共稽查32家,有11家網頁及傳單消費資訊所載名稱、地址不正確或根本不存在,是所謂的「幽靈便當」,後續已交由北市府消保官,依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辦理,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得處2萬至1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衛生局指出,所謂的「幽靈便當」,即是便當業者為吸引消費者,隨意編造名稱、地址發送外送便當傳單,日前曾引起外界關注食安疑慮。衛局自4月啟動專案稽查,稽查「網路及捷運5大路網便當訂購單」,共計32家,發現有11家網頁及傳單消費資訊所載名稱、地址不正確或根本不存在,與實際營業場所不符。
據衛生局公布清冊,11家業者中,有8家刊載名稱與實際店名不符,包括信義區松山路刊名「好記臘味餐盒」,店名「房旺旺燒臘店 」;大安區臥龍街刊名「香味鮮、 三井屋精緻盒餐」,店名「如意餐盒 」;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刊名 「旺角」,店名「香都燒臘便當 」 ;松山區基隆路1段刊名「昌鴻港式燒臘、珍膳坊」,店名「港式燒臘 」 ;松山區基隆路1段刊名「左岸精緻餐盒 」,店名「左岸餐盒 」;中山區五常街刊名「牛魔王餐盒、忍者便當」,店名「馨園小吃 」;松山區光復北路刊名混血王子(舊傳單)、豐田食堂(新傳單),店名「豐米田小吃 」;松山區寧安街刊名「鼎記燒臘」,店名「香港林記燒臘店 」。
此外,有3家業者的刊載地址與實際地址不符,包括大安區的「心鮮餐盒」、「冠軍池上餐盒」,而信義區光復南路「楊記小館」則是已無營業事實。
衛生局指出,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企業經營者違反前項規定者,執行機關應命其限期改正。」違反者,依同法第38條規定通知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得處2萬至1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針對業者實際營業場所資訊,與傳單所列內容不符情況,由衛生局與北市府消保官共同合作,針對11張資訊不正確的傳單刊登者,參照北市消保自治條例輔導業者限期更正。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勿訂購來源不明便當,稽查結果公布於iMAP食藥粧網路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