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務會管中閔案》挺管派首攻失利 落選人不必迴避
〔記者林曉雲、吳柏軒/台北報導〕台大校務會議原定討論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各種爭議,但召開2個小時,仍卡在程序問題。參與連署挺管中閔的校務會議代表季瑋珠教授發言要求,既然今天臨時校務會議是討論校長遴選,校長參選人應要迴避,不能參加會議也不能提案。被要求迴避的校長落選人吳瑞北表示,管中閔任台灣大獨董和薪酬委員,可以決定台灣大副董蔡明興薪酬,蔡明興又擔任校長遴選委員,但蔡明興都沒有迴避,如果今天要強迫他迴避,否則校務會議可能無效,那麼遴選委員會的決議即應無效。
會議煙哨味濃厚,挺管派教授率先攻擊,引發前哨戰,但多數台大教授都支持吳瑞北不須迴避。一位台大教授直批,大家一早來開會,是針對「管中閔教授當選爭議」,和吳瑞北完全沒有關係,大家沒有一個人和他(管中閔)有任何關係,大家都是台大師生,這麼簡單的道理還要投票?有學生代表發言質疑,校務會議代表都投過校長選舉,依此,校務會議代表都應該要迴避,不用開校務會議。
代理校長郭大維表示,遴選委員和候選人都是利害關係人,如果要迴避,這兩種都必須要迴避,由校務會議代表共同決定。郭大維並要求在場律師黃鈺華說明法律規定,黃鈺華表示,台大校務會議未有明確規定,如引用行政程序法,宜自行迴避,否則會議結論有可能無效。
電機系代表、校長候選人吳瑞北表示,迴避應指「利益衝突迴避」,並非和討論議題相關就要迴避,他身為「校長落選人」,今天討論的案子通不通過,與他沒有直接關係,一個代表(季瑋珠)或一個突然出來的法律代表(黃鈺華律師)就要叫他迴避,黃律師還指未迴避,會議結論可能無效,如依此理,台灣大副董蔡明興擔任校長遴選委員,一位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兼任台灣大的薪酬委員、決定蔡明興的酬勞,這才有利益衝突,蔡明興完全沒有迴避,遴選委員會的決議應被宣告無效。
台大一位教授則表示,依行政程序法所指的迴避,應是有事實認為有偏頗之虞,且有配偶等關係,校長參選人都沒有迴避的必要。另一位教授也表示,台大校務會議對迴避未有明確的規定,律師還援引其他法律無限上綱,吳瑞北教授在第一輪落選,與今天主要的討論議題無關,如要採取嚴格的迴避標準,遴選委員會對蔡明興和管中閔的迴避怎可如此寬鬆?台大不應採取兩套標準。
一位台大教授表示,如果吳瑞北要迴避,電資學院有兩個校長候選人(吳瑞北和陳銘憲),電資學院就沒有校務會議代表可以參與會議,要迴避也是律師迴避。另一位教授直批,吳瑞北是落選人、受害人,受害人根本不需迴避。
台大教授官俊榮發言攻擊吳瑞北,遭到郭大維制止「不要做人身攻擊,應就事論事。」官俊榮和季瑋珠兩位教授均有連署挺管中閔。雖然不少教授反對投票,但郭大維堅持投票,還分成候選人和遴選委員兩次投票,目前投票進行中。
投票結果出來,挺管派首戰失敗。反對迴避98票,贊成迴避43票,空白票3票,吳瑞北不須迴避。另,反對迴避有111票,贊成迴避33票,空白2票,遴選委員也不須迴避。(11:48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