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遭控17天施暴幼兒60次 下午約談2位老師
2018/03/07 12:47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台南市永康區一家幼兒園被爆老師對兒童施暴案,台南市教育局調查發現,該園在105年也有類似情形發生。教育局表示,將嚴正處理此次事件,若不當管教行為屬實,將對幼兒園裁罰,行為人如果遭司法判刑,也會進行全國性通報。社會局下午也會約談2位老師,收集相關事證後,不過因為家長已提告,要等司法結果,再確認是否開罰。
該幼兒園被爆老師對幼兒強拖拉、直接拎起等,教育局主秘蔣銘娟說,教育局3月1日接獲投訴後,2日即與社會局到園稽查,涉嫌施暴的老師已離職,除了師生比不符限期改善外, 其餘並未發現不法,不過該園在105年也有類似情形。
教育局指出,105年3至5月時,該園曾傳出親師溝通及幼兒照顧管理的問題,6月教育局接獲投訴前往調查時,經調閱監視影片發現有疑似不當管教情形,不過當時老師已離職、學生也已轉校,當時教育局對該幼兒園進用未具教保資格人員開罰6000元,另有違法使用未立案空間部分也要求限期改善。
對於該幼兒園再發生老師不當管教的情形,教育局表示遺憾,也強調會嚴正處理,若不當管教行為查證屬實,將對幼兒園負責人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若未改善將累進裁罰。
社會局指出,對兒少不當行為若查證屬實,將依違兒權法第49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但因家長已提告,將待司法結果再確認是否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