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劉伯恩仍是董事長 馬偕醫院:不意外
2018/03/06 21:59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今年1月16日決議暫停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職務,但劉不服,委託律師提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請求確認董事長身分。台北地院上月27日已作出裁定,明令「禁止相對人行使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代理董事長職權」,劉伯恩仍具董事長資格、代理人選蔡國明無法行使職權。馬偕醫院表示,對此裁定結果不意外,也希望院務能因此重回正軌。
馬偕醫院內部人員表示,確實依法長老教會總會無權強制將劉伯恩停權,因此院方對此裁定結果都已有心理準備,並不意外。他指出,現在就看此一裁定是否能讓部分因董事長爭議而遭擱置的院務,能順利恢復運作。
依院方不成文規定,3千萬元以上金額的標案須經董事會討論後,由董事長簽名用印才能執行,而原定2月1日召開的董事會,因為衛福部發函要求院方確認有無更替董事或董事長而臨時喊卡未召開,也讓許多院務因此停滯。
醫院內部人員也透露,代理董事長蔡國明原定3月8日將再行召開董事會,但目前看來恐因此裁定結果出爐而再有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