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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春節國旅專案「亂象叢生」 當心解約賠償更嚴苛

春節將至,不少人將選擇國內旅遊,但消基會針對推出春節團體旅遊專案的旅行社調查,超過8成業者不符現行規範。(記者陳宜加攝)

春節將至,不少人將選擇國內旅遊,但消基會針對推出春節團體旅遊專案的旅行社調查,超過8成業者不符現行規範。(記者陳宜加攝)

2018/01/31 12:45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春節將至,不少人選擇國內旅遊,但消基會針對推出春節團體旅遊專案的旅行社調查,超過8成業者不符現行規範,有業者的規定過時14年之久,也有業者春節期間賠償規定特別嚴苛,更有業者賠償規定比照自由行,直呼亂象叢生。

根據觀光局調查,105年國人國內旅遊1億9038萬旅次,平均每人旅遊次數超過9次,國內旅遊總費用更是高達3971億元,平均每人每次花費2086元,顯示在低薪、過勞的時代,國人對旅遊品質仍相當重視,且出遊頻率十分頻繁。

消基會指出,光是去年,申訴或諮詢的消費者已超過百人,又以退費糾紛占最大宗,今年擇定推出2天以上春節國旅專案的旅行社,檢視相關賠償規定,並依據105年公告上路的「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調查。

根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出發前旅客若解除契約者,應依旅行業提供的收據繳交行政規費,並賠償旅行業損失,41天以前賠償5%費用、前2天賠償30%、前1天賠償50%;旅遊開始或未通知不參加,賠償全額旅遊費用。

消基會調查,15家業者中,僅五福旅遊、雄獅旅遊等2家業者完全符合規範;部分業者賠償規定不完整或不一;其中,山富旅遊賠償規定更依據93年公告版本,已過時14年,與現行規範完全不同,恐讓消費者無所適從、引發爭議。

消基會副秘書長徐則鈺也說,部分業者春節期間有特別嚴苛規定,淪為「自說自話」,包括東南旅行社、可樂旅遊、易遊網、中華旅行社、燦星旅遊、全日旅行社,其中,可樂、燦星規定無論幾天前取消,皆不退還已繳費用,最為嚴苛。

他並以易遊網為例,「大板根森林溫泉+天空之城3天」團體行程,費用為1萬2900元,若於出發前15天取消,依「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消費者應賠償30%、3870元,易遊網卻收取70%、9030元,兩者價差高達5160元。

徐則鈺強調,現行法規並未提及特殊節日可有例外規定,且明訂業者不得要求消費者賠償比規範更高的金額,除非業者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賠償基準;即使有業者宣稱,春節期間鐵路交通、飯店住宿均須事先全額付款,業者仍須舉證。

此外,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有業者將自由行、機加酒行程才適用的「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適用團體旅遊,並不符合規定,包括可樂旅遊、易遊網、燦星旅遊、千園旅行社、山富旅遊,解約賠償價差最高可達8000元。

他說,違規業者可依消保法規定,要求限期改正,否則可處以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再次屆期不改正者,可處5萬元至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消基會表示,消費者容易因專案「早鳥優惠」、「期間限定」而衝動下訂,當要解約時容易產生消費糾紛。主管機關觀光局應積極查核旅行社使用的定型化契約,業者也應隨時注意最新修正規定,並盡速更新定型化契約書以免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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