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航澎湖空難被罰300萬提告敗訴 法院:開罰合理
2018/01/17 16:29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復興航空GE222航班2014年7月23日從高雄飛往澎湖,降落時卻墜毀,造成機上48人死亡、10人受傷,地面上亦有5名居民受傷。飛安會調查為正、副駕駛疏失,民航局則認定興航未善盡安全管理之責,並依民航法裁罰300萬元。
但興航不滿裁罰而提起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空難事件重創我國民航安全形象,開罰合理,今天駁回告訴。
興航遭罰300萬 民航局:已繳
對於判決結果,復興航空表示,尊重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對此沒有特別回應,至於是否將再提起上訴,第一時間不會有答案,須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行研議。
不過,由於復興航空已經解散多時,外界關注本案後續如何處理?對此,交通部民航局標準組長林俊良指出,興航300萬元罰鍰已繳納,按照行政程序,興航必須先繳錢才能提起訴訟。就民航局立場,靜待司法程序處理,處罰一定有所本。
林俊良說,當時事發後立即深入檢查,發現興航有兩大違規事項,包括未落實公司組員資源管理訓練(CRM)、駕駛員未按照標準作業程序(SOP)的行為,公司也缺乏加強管理,歸責於興航公司之責,依民航法處以最高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