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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裝電子看板製造光害 微風松高店挨罰

微風松高店的圓形電子看板亮度刺眼,遭民眾檢舉,台北市建管處會勘發現它未取得廣告物設置許可,將依法開罰。(台北市環保局提供)

微風松高店的圓形電子看板亮度刺眼,遭民眾檢舉,台北市建管處會勘發現它未取得廣告物設置許可,將依法開罰。(台北市環保局提供)

2017/12/23 20:3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環保局近日接獲民眾陳情,指微風松高店外架設一個圓形電子看板,亮度刺眼,環保局會同建管處會勘後發現,電子看板並未取得設置許可及執照,現場立即要求微風關閉看板電源,並依規辦理環評變更及廣告物設置許可。建管處也將依《建築法》對業者開罰。

綜合媒體報導,環保局說,微風公司擅自設置這個大型電子看板,入夜之後產生強烈光害。環保局昨(22)日與建管處至現場會勘,發現看板未依規向建管處申請廣告物設置許可,晚間測量亮度更發現輝度高達4600 cd/m2,比一般電子看板亮度高出數十倍之多,環保局人員隨即於現場要求微風公司停用看板。

據《聯合報》報導,環保局光害噪音管制科長楊梅華說,微風松高大樓雖於民國98年通過環評審查,但現今看板輝度已高達4600 cd/m2。據環評法規定,開發單位未經環保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原申請內容;微風公司未事先申請即逕行設置大型電子看板,並造成光害,已違反環評法規定。建管處今(23)晚說,經查,微風松高店廣告物並未依規申請許可,將依《建築法》第95條之3,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或補辦變更,經審查後才能重啟該電子看板;期限內若未改善將連續處罰;若有必要,將令微風限期內拆除。

據《蘋果日報》報導,微風回應,看板是廠商租借設置,昨天會勘後已於第一時間要求廠商配合改善,後續將依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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