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條例公聽會 10-2條博弈條款成焦點
2017/12/14 13:46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離島建設條例實施以來,歷經10餘次修法,但多在單一條款,因此金門、馬祖、澎湖三縣市組成的「離島區域合作平臺」,希望大規模修法,朝向「免稅島、自經區、國際醫療、國際教育、青年政策」等政策發展,並舉行公聽會。
今日澎湖場公聽會,在海洋地質公園中心舉行,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副主委陳朝建、澎湖縣政府參議洪棟霖、行政處長蘇文章、澎科大王明輝院長及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2位組長與會,聆聽地方意見,會中對於軍方還地於民、免稅及離島交通、物流等議題建言,其中最受矚目是10-2條「博弈條款」。
馬公市代表蘇育德呼籲廢除10-2條,避免耗費龐大經費,又造成正反對立;樹黨前主席洗義哲也支持廢除,但要設立5年條款,讓已通過的連江縣解套,並提出將離島建設條例改名為離島永續發展條例,並增列青年返鄉創業條款;海洋公民基金會則提出增加公民參與離島4年綜合計畫;陳慧玲議員辦公室提出修改離島免徵營業稅,改為零稅率。
針對廢除10-2條,陳朝建表示,廢除10-2條就回歸公投法母法,依剛通過的公投法,不管是贊成或反對,勝出都要超過四分之一公民數才成案;若是修正條文,就看地方希望回歸母法,還是依照地方自治條例自訂門檻,但不管如何修法或廢除,都可3年重新提案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