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過敏原標示將再擴大!堅果、大豆等都要醒語
2017/12/11 14:44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食品過敏原標示再擴大!衛福部食藥署預告,強制食品標示過敏原的醒語資訊,從原本的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及其製品6項,經專家討論、參考國際規範後,進行調整並擴增至11項,新制預計2019年7月上路,違者最重可罰400萬元。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2015年7月1日已實施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及其製品等6項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規範應於其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的醒語資訊。
李婉媜指出,此次新修正將舊有規範中的蝦、蟹整合成甲殼類及其製品,並新增芝麻、葵花籽及其製品,堅果類及其製品,含麵筋蛋白之穀物及其製品,大豆及其製品,使用亞硫酸鹽類或二氧化硫等,其中產品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每公斤10毫克以上製品,以及鮭魚、鯖魚、鱈魚、小鱗犬牙南極魚(圓鱈)、馬舌鰈(扁鱈)等魚類及其製品。
李婉媜強調,業者若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的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要求限期回收改正,並得處以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