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捕蜂抓蛇沒保障 嘉市研議給予工作獎勵金
2017/12/08 13:25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市議員黃盈智、鄭光宏今天在市議會總質詢表示,嘉義市消防局工作報告中,一年期間,捕蜂抓蛇業務佔83%,但「消防法」中未將捕蜂抓蛇列為消防員業務,消防人員出意外的話,也難以獲得撫卹,要求市府爭取中央補助委託民間專業團體處理,或者給予消防人員工作獎勵金;嘉義市長涂醒哲答詢表示,考量服務民眾的效率跟專業度,捕蜂抓蛇還是交給消防局處理,但會請消防局研議給予處理的人員獎勵金或處理費辦法。
今天上午市議會總質詢,市消防局德安分隊員林大鈞、蔣妤婕示範捕蜂抓蛇裝備。
黃盈智質詢說,捕蜂抓蛇不是法定業務,如捕蜂抓蛇發生意外死亡,也不被認定為因公殉職,且也非消防訓練時的訓練項目,都是分發到消防隊後才請專人來訓練,應該委託給民間專業團體執行。
鄭光宏持不同意見認為,嘉義市農林畜牧科缺乏人力、難獨立成立專責的農業處、動保科,但消防隊分布點具有機動性又24小時待命,委託義消的話,義消也是消防人力一部分,建議應仍由消防局執行,但給予捕蜂抓蛇人員合理鼓勵、工作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