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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馬博橫斷未申請入山入園 花蓮登山自治條例首開罰

3名山友未依規定申請入山證、入園證,包括國家公園法、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都要罰,也成為花蓮的登山自治條例上月頒布後,第一起開罰案件。(消防局提供)

3名山友未依規定申請入山證、入園證,包括國家公園法、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都要罰,也成為花蓮的登山自治條例上月頒布後,第一起開罰案件。(消防局提供)

2017/10/17 17:05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2男1女登山客本月7日從南投縣東埔溫泉入山攀登馬博橫斷,至花蓮遇豪雨無法過溪下山,受困3天後今搭直升機下山,由於3人未申請入園入山,不僅將被依照國家公園法,每人開罰3000元,花蓮縣消防局下午也確認,將依照上個月新頒訂的「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每人再罰6萬元罰鍰,3人總計被開罰18萬9000元。

花蓮縣消防局災害搶救科表示,3人獲救後向坦言,並沒有向國家公園、警政署申請入園以及入山證,經花蓮縣消防局向玉管處、警政署查證後屬實,加上3人中也沒有具備初級救護技術證照以上的領隊、也未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已違反「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基於一罪不兩罰,經向南投縣消防局協調,會由花蓮縣消防局開罰,將處每人各6萬元罰鍰;此外也依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要求3人支付實際發生的相關搜救費用。

玉山國家公園入園小組也表示,系統中並無3人的申請紀錄,只要花蓮縣消防局移送案件過來,將依國家公園法「未依規定申請進入生態保護區」,每人罰3000元罰鍰。

花蓮縣消防局第三大隊副隊長張崇賓說,52歲彭姓、49歲李姓2名男子,以及42歲蔡姓女子共3人自組隊,7日從南投縣東埔入山,趁國慶連續假日爬馬博橫斷,於12日中午過花蓮卓溪鄉中平林道35K工寮後,再走3小時路程抵達林道24K玉林橋大崩壁時準備過溪,卻因連日豪雨溪水暴漲,導致行程受阻,當晚在溪邊樹林「迫降」緊急紮營,13日早上折回35K工寮躲雨,並向花蓮縣消防局報案求援。

張崇賓說,3人在山區受困3天,都在35K附近溪流邊等待救援,昨天早上天氣放晴後,消防局請求空勤總隊出動直升機上山吊掛,卻因上方雲層太厚,無法看見地面3人,搜救失敗,而3名登山客也說,昨天有發現直升機在上空盤旋。

今天上午因天候轉好,由空勤總隊黑鷹直升機第二次出勤,3人這次在地上放置反光布吸引注意,終於吊掛成功,上午約9時飛抵瑞穗國中。

3名登山客爬馬博橫斷因為豪雨受困,今天搭空勤總隊黑鷹直升機下山,不過「最貴的」直升機並未要求山友付費。(消防局提供)

3名登山客爬馬博橫斷因為豪雨受困,今天搭空勤總隊黑鷹直升機下山,不過「最貴的」直升機並未要求山友付費。(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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