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區第七公墓遷葬 地方盼增加停車場
2017/10/01 12:24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今天在大雅生命藝術館召開大雅區第七公墓遷葬說明會,由於第七公墓緊臨生命藝術館旁,地方里長皆盼遷葬後能利用該地增設停車場,方便民眾停車。
大雅區第七公墓於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辦理遷葬,市府將依台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發給遷補償費,面積8平方公尺以下3萬元、8到16平方公尺4萬元、16平方公尺到24平方公尺5萬元、 24平方公尺到32平方公尺6萬元、32平方公尺以上7萬元,僅有墓碑或以石塊或磚頭等堆記的墓,則補償1萬元,民眾自行起掘可選擇補償金或在台中市任一公塔入厝祭祀。
生命禮儀管理處表示,第七公墓遷葬後,1.95公頃的土地將移交建設局規劃作為公園、綠地、運動設施、休憩設施或停車場等使用。
大雅區長林宜賢表示,目前國人火葬比例已達九成以上,市府除推動簡化殯葬事宜,並配合環保,推動海葬及樹葬等多元化殯葬方式,以改變傳統土葬方式,減輕環境負擔,也藉此增加公園及綠地,這是市長的目標及德政。
大雅區上楓里長鄧兆堂及大楓里長蔡界地等皆表示,大雅生命藝術館現有停車空間不足,未來第七公墓遷葬後,可以種樹及植草,除綠美化環境外,在普度時也可作為臨時停車場使用;也有里長反映,補償金以面積計算不盡合理,因有的墳墓雨有數個骨灰醰等,應以死者人數等計算;林宜賢表示,補償有一定標準,針對特殊個案,再請生命儀管理處彈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