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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裸體事件 民間團體盼社會「去脈絡、別貼標籤」

台北車站月初發生「女童裸體事件」,而母親則在日後發表千字回應,表示尊重孩子選擇。(翻攝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網站)

台北車站月初發生「女童裸體事件」,而母親則在日後發表千字回應,表示尊重孩子選擇。(翻攝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網站)

2017/09/16 00:3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多個民間團體15日傍晚聯合為月初「北車女童裸體事件」發表聲明,盼社會「去脈絡、別貼標籤」,尊重孩子的身體自主權。

台北車站日前發生「女童裸體事件」,1位5歲女童全身赤裸,在捷運出口與弟弟、母親嬉戲。10幾位民眾發現後聚集勸說、還有人錄影,最後該家庭在父親到來後離去。之後此事登上媒體版面,社會普遍認為女童全裸「非常不得體」,而母親則在日後發表千字回應,表示尊重孩子選擇。

據《新頭殼》,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15日發表聯合聲明,認為兒童若有正面的身體認知,有助於正面的自我認同。

社會容易以主流的價值觀為道德判斷標準,因而使許多本質上為歧視的觀念借此名而行。女童的裸身行為若非遭家長強迫,就是兒童天真個性之使然,並不涉及猥褻行為或意圖使人觀賞,盼社會拔下有色眼鏡,減少對兒童不自覺的惡意。

團體並強調,兒童的身心發展有其階段性,就如女童母親想傳達的「孩子長大後漸漸會社會化、進而意識到出外要著裝的社會習俗,會自己調整分寸。」只要兒童明確表達自身意見且家長都在旁陪伴照顧,其意願就該受到重視。

此外,依據民法195條,在該童家長拒絕,卻仍拍攝影片、並散佈至其他平台者,已構成不法侵害他人之隱私,並侵犯了女童的人格權。民眾需注意自身有否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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