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爆以過期鮮奶為原料 食品公司遭查獲冰存220瓶
2017/09/07 15:43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網友爆料,新北市三重區香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疑似使用過期鮮奶製成產品,衛生局稽查發現,業者在冷藏室儲存220瓶過期鮮奶,當場全數封存,但未查獲使用過期鮮奶製作產品的事證,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裁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劉君豪表示,現場稽查發現,業者在冷藏室存放220瓶6月份到期的鮮奶,但未開封,經比對業者製造流程、出貨單、追查上游廠商及與廠內工作人員訪談,確認業者沒有使用到這批過期鮮奶,因此無任何問題商品流入市面。
業者聲稱,過期鮮奶是從各門市退貨回總公司,準備拿去銷毀用,只是先暫存在冷藏室,沒有用來製作產品。
劉君豪說,針對現場查獲業者存放過期鮮奶,但沒有使用逾期乳品,目前正在追查是否有其他違規事項,並請業者陳述意見,就存放逾期食品部分,因為易造成食品安全疑慮,可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開罰6萬元至2億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