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語日報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
對於國語日報是否為政府捐助成立?教育部今天出示數量眾多的歷史文件作為證據,教育部表示,「國語日報就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但仍會是獨立法人,教育部不會「接收國語日報財產」,將要求在一個月內完成公法人。(記者林曉雲翻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對於國語日報是否為政府捐助成立?教育部今天出示10份以上的歷史文件作為證據,終身教育司司長黃月麗肯定表示,依據教育部從國語日報取回9箱、133冊的省國語會相關資料等,「國語日報就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但仍會是獨立法人,教育部不會「接收國語日報財產」,將要求在10月中之前完成董事會改組及章程修訂,教育部會依法指派2分之1官派董事,其年度預決算書也須送立院審議。
黃月麗強調,「有一份證據說一分話」,董事舉不出反證國語日報有民間資金,依各種檔案資料均可證明,國語日報是政府捐助,而此法人性質爭端來自於董事,不是教育部主動介入,而是董事有不同主張,教育部基於主管權責,必須查明釐清,教育部絕對不會有霸占國語日報或干涉媒體自由一事。她並向現任董事會喊話,呼籲理性配合、依法改選改辦。至於有關都更部分則由新董事會依法辦理。
黃月麗出示所有的證據文件指,國語日報在36年創刊國語小報,37年教育部訓令籌辦,且給了開辦費,「百分之百是政府給的」,並給了機器設備,因此人、錢和設備都是政府給的,且教育部還按月轉撥150萬元經常費給國語日報,因公文遲緩,還先由彰銀先墊,而在37年10月25日國語日報創刊後,38年教育廳也再以資委會款撥設備費1億元。
黃月麗也表示,國語日報社和省政府國語會的人力是相互遞補,用省政府國語推行委員會的人力來辦國語日報,可見兩者的合一性,即使在國語日報轉為公司時期,省國語會仍主導其業務,在省國語會常董會議決定報社經營方向、人事及薪資等。
黃月麗並出示「國語日報社財產管理人公約」,當時17位名義股東共同簽定財產管理人公約,並親赴法院公證,約定公司財產以全體董事為共同管理人,國語日報社財產屬於社會事業基金,不屬於管理人所私有,經營所得利潤必須用於發展國語日報及推行國語教育事業;公司期間的人力來自政府,那些人領的薪水還來自於政府,超過政府所給的部分才由報社給付。
在董事會爭議發生之後,黃月麗表示,教育部同會計師赴國語日報,並依檔案法規定,派員取回省國語會9大箱、133冊包括省國語會人事工作總務財務等所有資料,可證明國語日報是政府開辦,公司董事只是名義上的股東,查遍所有檔案資料,只看到政府投入人力設備經費給國語日報,遍查不到民間捐助資料。
黃月麗說明,在確認國語日報社是政府捐助法人性質後,國語日報必須儘快召開董事會修正捐助章程,改選董事會,教育部將指派2分之1官派董事(未必是官員),置監察人協助透明公開財務,年度預決算書送立法院審議,必須建立內部會計人事等制度,協助國語日報能儘快回歸正常運作。
教育部今天出示數量眾多的歷史文件作為證據,強調「國語日報就是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但仍會是獨立法人,教育部不會「接收國語日報財產」,將要求在一個月內完成公法人,教育部會依法指派2分之1官派董事,其年度預決算書也須送立院審議。(記者林曉雲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