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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來,我就拖吊!」 台中市拒絕oBike進駐

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今日表示,台中市拒絕oBike投放,只要街頭出現oBike就會直接拖吊。(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今日表示,台中市拒絕oBike投放,只要街頭出現oBike就會直接拖吊。(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2017/07/13 14:1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無樁共享單車「oBike」襲捲全台,引發討論,不過各縣市處置方式不一,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今日則直接表示台中市拒絕oBike投放,只要街頭出現oBike就會直接拖吊。

根據《聯合報》報導,王義川認為,oBike並非共享單車,而是在道路營業的租車公司,台中市拒絕oBike藉由占用道路空間賺錢,所以只要業者一投放就直接拖吊。王義川強調,oBike最大問題是投放前不知會縣市政府,趁著晚上將oBike投放在機車格,影響機車族停車權益,而會員在使用後又四處停放,時常造成違停亂象,種種問題應由業者提出管理計畫來解決。

王義川表示,若oBike出現在台中街頭就會立即拖吊,若違規停車將開罰600元;若停在機車停車格上、影響機車族權益,將直接進行行政移置,取車每台要付拖吊費100元與每日保管費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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