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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將訂共享車輛管理條例 業者放車須經許可

柯文哲表示,交通局已積極研擬「共享車輛管理自治條例」,未來業者投放車輛需經市府許可。(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柯文哲表示,交通局已積極研擬「共享車輛管理自治條例」,未來業者投放車輛需經市府許可。(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7/07/11 21:0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無樁共享單車「oBike」因占用機慢車停車位引發民眾反感,台北市長柯文哲今晚表示,交通局已積極研擬「共享車輛管理自治條例」,未來業者投放車輛需經市府許可,並明定違停罰則,盼發展綠色運輸的同時不干擾人民生活。

柯文哲今晚在臉書表示,oBike上路後衍生的問題,表示科技的迅速發展,往往走在法律前面;現階段,針對所有無樁式共享單車,北市會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理,可以依法停在已設立的自行車停車格和機慢車停車位,但在已公告的13處違停拖吊地點,以及機慢車退出騎樓路段,會依法拖吊違規停放之自行車。

柯文哲強調,面對新科技帶來的新型態共享經濟,應該是管理而非禁止;交通局已積極研擬「共享車輛管理自治條例」,未來業者投放車輛需經過市府許可,並明定違停罰則,讓共享運具能在不干擾人民生活的情況下,真正成為綠色運輸的最後一哩路。

無樁共享單車「oBike」因占用機慢車停車位引發民眾反感。(資料照,記者張安蕎攝)

無樁共享單車「oBike」因占用機慢車停車位引發民眾反感。(資料照,記者張安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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