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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垃圾悶燒 環保局:管理人不清市府代清並追究刑責

旗山旗文路山坡堆置廢棄物。(記者黃佳琳攝)

旗山旗文路山坡堆置廢棄物。(記者黃佳琳攝)

2017/06/08 16:09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有關旗山區旗文路被棄置廢棄物案,經環保局與消防局這兩天緊急介入處理,悶燒冒煙情形中午時已暫時滅了,但市府團隊仍不放心,擔心後續會有再次復燃,下午持續以怪手開挖及灑水作業,截至今日上午環保局共計支援灑水車6部,怪手1部,明天將繼續作業。

後續廢棄物之清除則依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要求管理人限期清除,如管理人未完成清除,環保局即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代履行,至於本案涉及刑事責任部分,環保局已報請環保警察隊會同查明行為人,依法辦理。

本案面積約0.6公頃,初估廢棄物數量1500-2000噸,環保局於5月27日接獲民眾通知當地廢棄物悶燒,產生臭味時即派員前往稽查,也通知消防隊進行滅火,並進行相關採樣。經查該地係當地一位鄭姓民眾所管理,因此環保局即要求管理人進行滅火作業。

由於管理人未能積極處理,環保局自5月30日起積極介入處理,並多次通知消防局派水車協助滅火,自5月31日起更調度環保局灑水車協助滅火,之後經歷南部大雨,悶燒情況獲得控制而暫停,直至昨天因復燃而又冒煙,環保局及消防局再度前往協助滅火,截至今日中午冒煙情況已再次獲得控制。

後續環保局及消防局將持續協助控制避免再度復燃,環保局就違反空污法部分將先予以開單告發,並依廢棄物清理法71條規定命管理人清除廢棄物,涉及刑責部分會同保七大隊共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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