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住戶為霸佔車位 竟拿油漆塗改公有停車格
2017/05/25 23:41
[記者許展溢/苗栗報導]實在離譜!苗栗縣頭份市路邊停車收費政策實施近1個月,屢傳有路霸等狀況。有民眾大為不滿檢舉,竟有住戶將門口前的公有停車格擅自塗改,占為己有,不讓人用。頭份市公所強調,該行為已違法。警方說,依法不只可開罰,嚴重者還可提告。
頭份市公所為清除路霸、解決長期交通亂象,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大部分鄉親都能接受、配合。只是上路不久公所先是接到不少民眾抱怨,「停個車也要收費」抗議電話。接著陸續傳出還是有很多人不想繳費,不怕警方開罰,直接在街上併排,違規停車,造成用路人安全困擾。
有民眾不滿向苗栗縣政府1999當家熱線檢舉,竟有人在自家門前,也是市區重要道路,拿起油漆,光明正大的私自塗改家門前停車格。頭份公所獲報派員了解,強調路邊劃設的停車格,都符合法規。
頭份市長徐定禎說,民眾如對住家外停車格有意見,其實是有機會能申請變更。強烈呼籲民眾,切勿未經允許,擅自變更道路交通標線,以免觸法遭罰。
頭份警方指出,此情形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200元至2400元,情節嚴重也會面臨被告。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則強調,路邊停車格變更,必須先由民眾向公所提出申請,經公所、交通隊及當地民意代表實地勘查,如果符合當地交通狀況才能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