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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生想上廁所 師卻解讀成玩生殖器

縣議員劉惠娟今在議會質詢,要求國小身障生將升國中的轉銜,國中老師要先家訪,才能了解孩子實際狀況,縮短師生「磨合期」。(記者張聰秋攝)

縣議員劉惠娟今在議會質詢,要求國小身障生將升國中的轉銜,國中老師要先家訪,才能了解孩子實際狀況,縮短師生「磨合期」。(記者張聰秋攝)

2017/05/25 17:59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議員劉惠娟今在議會質詢指出,有學生家長哭訴,身障孩子初上國中,在教室裡做出手拉褲腰的動作,是想向老師表達孩子想上廁所,國中老師不了解孩子真正狀況,把拉褲腰的舉止解讀成孩子玩生殖器官,出手制止,多次下來,造成孩子不敢在學校尿尿,嚴重適應不良,害怕上學。

劉惠娟說,身障孩子非常需要老師提早在入學安置前,就能了解孩子,外縣市的做法是入學前會做家訪,國中端老師藉由家訪跟孩子互動過,了解孩子狀況,減少雙方「磨合期」,反觀縣內只有書面審查程序,往往會造成身障生和國中新老師剛開始相處時,發生非常嚴重的「代溝」,非常不好。

教育處長鄧進權接受質詢時,多次回答「了解」;教育處副處長張雀芬表示,縣內現況依據「身心障礙學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3條規定,以及「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辦理,在入學安置之前,會重新檢視孩子學習和適應情形,學校協助家長提出鑑定和安置的申請,視孩子障礙情形,再召開書面審查鑑定會議,或安排現場會議。

張雀芬指出,教育處今後會加強叮囑國小學校,依照個案孩子特殊的教育狀況,給予國中端更充分完整的資訊,而家訪需尊重家長意願,如果個案的家長經常到校伴讀,或許就不需要家訪,透過電訪也能讓老師確實掌握個案狀況,家訪因人而異,並非每個個案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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