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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懷孕不能用類固醇藥膏? 長庚:用量不過300公克無害

2017/05/24 14:36

林口長庚醫院皮膚科教授紀景琪表示,女性懷孕期間使用類固醇藥膏不超過300公克,並無危害。(記者林惠琴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許多女性懷孕期間,皮膚會發生濕疹,一聽到治療要使用類固醇藥膏,就擔心對於胎兒會有影響而拒絕,不過,長庚醫院研究發現,孕期使用類固醇藥膏,用量不超過300公克,就不會造成胎兒出生體重過輕,此外,無論劑量多寡均不會增加剖腹產分娩、先天畸形、早產、胎兒死亡等風險。

林口長庚醫院皮膚科教授紀景琪表示,17%的孕婦會有皮膚搔癢問題,約一半是濕疹所引起,為一種常見的皮膚發炎疾病,可由過敏、氣溫變化等所誘發,會產生皮膚紅疹與搔癢症狀,主要用類固醇藥膏治療,但不少孕婦聽到類固醇就聞之色變,寧願忍受不適也不要治療,卻忽略此舉可能反而影響健康。

紀景琪指出,為了研究孕期使用類固醇藥膏的安全性實證,研究團隊分析14項觀察性研究,時間橫跨約20年,包含逾160萬位孕婦及其胎兒出生體重、剖腹產分娩、先天畸形、早產、死亡的資料,結果發現,若將外用類固醇分成弱效或中效與強效或超強效,當懷孕期間使用強效或超強效的藥膏逾300公克時,將增加胎兒出生體重過輕的風險達到約35%,是一般胎兒約5%的7倍,但若未逾300公克,就不會影響,不過,剖腹產分娩、先天畸形、早產、胎兒死亡等其他風險,則是無論劑量多寡,均不會有所影響。

紀景琪強調,這些數據能夠做為懷孕期間使用類固醇藥膏的指引,孕婦不必過分擔心,可以利用類固醇藥膏讓皮膚病得到緩解,減緩搔癢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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