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學生補教安全 高雄教育局防堵「狼師」
2017/05/02 13:11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高雄市議員蕭永達今天針對防堵補教「狼師」一事召開記者會,教育局回應強調,依教育部訂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嚴格把關,除建制狼師通報查詢防範,也強制補習班應盡通報不法教師的責任,以保障學生安全。
教育局表示,若發生性侵害或騷擾之行為,被害人或知情者應儘速向警方或113婦幼保護專線、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教育局提告、檢舉、通報,相關協助機制將全面啟動,並保護被害人及通報者。
教育局指出,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規定,補習班負責人或教職員工性侵或性騷行為者,應廢止其設立許可或解聘、解僱。
另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補習班申請立案時,即應檢具擬聘僱教職員名冊,包括學經歷證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應附最近3個月內核發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等;也要求應檢附補習班設立人(負責人)、班主任與所有教職員工的刑事無犯罪紀錄。
教育局強調,補習班如違反規定,得依教育部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5條規定,視情節予以糾正、限期整頓改善、停止招生、撤銷立案等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