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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罰鍰將從3萬起跳 累犯每次再加罰9萬

酒國英雄注意!酒駕累犯將被罰到脫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

酒國英雄注意!酒駕累犯將被罰到脫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

2017/04/26 16:56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為遏止酒駕及拒絕酒測的歪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草案」,未來若正式通過修法,對酒駕的罰鍰將加重為新台幣3至9萬元,而累犯則可計次加罰9萬元,拒測則可直接計次加罰18萬元,盼以大幅提升罰則減少酒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儘管提案內容稍有不同,但多數立委提案皆是針對酒駕而來。擔任召委的民進黨立委鄭寶清表示,初審的條文規定,現行酒駕罰鍰將從新台幣1.5萬元至9萬元,加重為新台幣3萬元到9萬元。

鄭寶清表示,對於酒駕累犯處罰,若酒駕者5年內再犯的話,將以前次被處罰的罰鍰金額,再加罰9萬元,若繼續再犯,則是按次持續累計9萬元;他進一步解釋,若首次酒駕被罰9萬元,5年內第二次酒駕,就會被罰18萬元,第三次則是罰27萬元,以此類推。

對於許多酒駕者選擇拒測規避處罰,鄭寶清則表示若拒絕酒測,可按前次被處罰的金額,額外加罰18萬元,第一次酒駕被罰9萬元,5年內再犯且拒測,就變成處罰27萬元,第三次再拒測就罰45萬元,後續也是持續累計。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酒駕移送法辦的確有嚇阻效果,但每年有高達6萬件案子移送法辦,多屬於酒駕未肇事,希望藉由高額的行政罰則來遏止酒駕,若有肇事就以刑法或刑法專章處理,如此不但能讓酒駕者感到痛,也避免司法人員疲於奔命,甚至還有上法院判罰更輕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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