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將移除代拆申請限制 2/3住戶同意即可提出
2017/03/22 18:04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北市府今天與台北市各公會代表,召開「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對策研商會議」,公布30項都更對策提案。其中,台北市都更條例36條補充規定,須占總戶數10%以下,且戶數5戶以下才得申請代為拆除。副市長林欽榮宣布1個月內將取消該項規定,等於未來只要建商申請到拆除執照,就可申請代為拆除,即使有3分之1不同意戶也可申請。
根據「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都更案代拆戶占總戶數10%以下,且戶數5戶以下才可申請政府代為拆除。
都更案與一般建案不同,無須取得全部所有權人同意,只要都更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通過,實施者就可以申請建照、拆照。而事業計畫的門檻為3分之2所有權人、4分之3樓地板面積同意,因此只要滿足門檻就可以申請拆照;若補充規定移除,未來只要有3分之2住戶同意,就可申請代為拆除。
林欽榮表示,中央《都市更新條例》36條並沒有戶數限制,認為這個限制是「文林苑後的恐慌症」,引發現場不動產公會代表哄堂大笑。他表示,台北市長柯文哲並不認為應該這樣規定,而是要回歸母法,已經要求都發局在1個月內依法規程序廢除這項規定;最後該對策提案經現場代表拍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