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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反而虧 保全怒吼要週休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30日與保全員前往勞動部前舉行記者會,要求降低工時及廢除84-1條款。(記者方賓照攝)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30日與保全員前往勞動部前舉行記者會,要求降低工時及廢除84-1條款。(記者方賓照攝)

2016/12/30 12:43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一例一休」實施後,多數勞工雖然減少7天國定假日,但有機會週休二日,不過保全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少了假,工時仍然超長;勞動部解釋,這是因為行業特殊才列入例外條款,且規定是上限,未必要上到滿,另因應修法,也會通盤檢討保全員工時上限是否合宜。

高雄市產業總工會今早陪同保全員到勞動部陳情;理事長江健興說,勞保局統計,民國101年到104年有115名勞工過勞死,其中保全員多達31人、占27%,但全國投保勞保的人數約1000萬人,35萬保全員不過只占3.5%,可見保全員過勞死的比例高得不合常理。

全國保全業產業工會理事長張天送說,歷次向勞動部反映都沒有回音,好不容易盼到這兩年降低了保全員的工時標準,每月正常工時240小時、外加延長工時48小時,合計288小時,但一般勞工一個月上班240小時就達到認定過勞的門檻,保全員經常是日夜顛倒輪班,沒辦法陪伴孩子成長,還賠上健康,連勞動權益也被踩在最底層。

他們主張,廢除勞基法84-1,讓所有勞工回歸正常工時保障,讓所有勞工都能週休二日,檢討《保全員工時準則》防治過勞。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工時科長李怡萱說,勞基法84-1是針對某些特殊行業訂定排除規定,可不受勞基法中正常工時、延長工時、例假、國定假日等規定限制,104年統一全國保全員工時,每月最高288小時是上限,可依照各事業單位或個人狀況而定,不一定要做滿,如果不需要,也可不必動用84-1,配合這次勞基法修正,會盡快在一年內檢討保全員的工時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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