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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表演中心難產 BOT案生變

新北表演中心原規劃落腳新板特區,BOT財案因財務不可行須重新評估,現況為停車場(圖L型土地)。(記者賴筱桐攝)

新北表演中心原規劃落腳新板特區,BOT財案因財務不可行須重新評估,現況為停車場(圖L型土地)。(記者賴筱桐攝)

2016/11/13 23:25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預定落腳新板特區的新北表演中心,計畫自93年行政院核定後,歷經招商失敗、BOT商業設施比例過高等爭議,延宕12年難產,文化部原定今年6月和新北市政府簽訂代辦契約,但520後政策轉彎,因BOT財務不可行,全案須重新評估,形同回到原點。文化部回應,目前檢討可行性,並非重啟新案。

文化局長林寬裕表示,今年4月文化部同意委託市府在新板特區特專三用地,代辦新北表演中心BOT招商及興建營運管理事宜,契約市府已蓋章送回,前文化部長也核定,但須等新政府上任做最後裁示,日前中央告知BOT財務不可行,原計畫將中止。

林寬裕說,文化部提出替代方案,一是在財務不可行情況下,市府是否願接手辦理?或在新北境內,另尋合適土地興建。他坦言,目前土地為國有地,用地取得至少需250億元,不含營運及維護成本,負擔沉重,站在市府立場,仍希望中央協助,爭取表演中心落腳新北。

文化部表示,社會輿論對於表演中心加入過量商業設施及住宅量體不能接受,要求審慎評估必要性;因應法規變動,限縮商業空間量體,須重新檢討商業設施比例,且新北市議會表態不支持市府委託代辦招商案,將評估原案是否修正。

文化部指出,已和市府達成共識,就容積獎勵法規及捷運沿線退縮影響,釐清衝擊程度,是否委由市府代辦後續招商程序,尊重市府決定,若雙方決定暫緩招商,將針對財務與社會輿情等因素,另起規劃方案,現階段沒有預設執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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