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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法 台電6到9年內廠網分離不變

電業法修法,第一階段電力市場規劃(記者黃佩君攝)

電業法修法,第一階段電力市場規劃(記者黃佩君攝)

2016/10/18 19:33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新版電業法20日將於行政院會審議,今公布修法版本,其中電網公共化(廠網分工)預計修法6到9年完成時程不變,相當於目前即將進行的第一階段修法將完成開放綠能直供及台電廠網分工兩大要點,但二次修法後才開放綠能以外的傳統發電業。但今環團在政院協調會仍表示對「鳥籠」修法不滿,認為僅開放綠能自由化,無法形成電力市場機制及多元能源產業,難以達到能源轉型的理想,強調無討論基礎並離席抗議。

根據版本,電網公共化仍為修法6到9年後完成,屆時目前為綜合電業的台電必須分為發電與輸配售電公司且不得交叉持股,並非日前披露的第二階段修法才行廠網分離。台電工會成員表示,行政院近日與工會協調使用的就是此在第一階段納入廠網分離版本,對之前說法感到「空歡喜一場」。

而二階段修法將開放一階段修法後新設的傳統發電業加入市場,不同於第一階段僅可售電給台電,第二階段開始可代輸及直供予用戶。對修法時機,官員透露為再生能源直接售電佔再生能源總售電量一定比例後,將推動進行修法,但比例制定目前尚未確定。

而對台電廠網分離配套,經濟部也表示,台電可轉型為控股母公司,旗下成立發電及輸配售電子公司。此外,修法後台電作為公用電業,須受能源配比限制,將會對其每度發電之碳排放量進行管制,因此台電未來將需與綠能業者合作,不能趁6年綜合電業「專賣期」大幅擴張其火力發電投資。

不過由於本階段修法未開放一般發電業,環團仍認為無法真正產生多元電業,對台灣未來能源轉型理想幫助不大,退席抗議。

環團代表表示,認為應把所有尚有討論空間的議題入法,並在法條中尋求解決,而非目前擱置爭議、妥協,僅先通過簡單版本。環團認為,目前版本僅開放綠能自由化,無法形成電力市場機制,無法創造多元的能源產業,難以達到能源轉型的理想,因無討論基礎,先行離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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