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駕駛注意 不禮讓行人10/1起加強取締
2016/09/23 14:19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今年一至八月行人交通事故發生三五五件,比去年度同期發生二四七件,整整增加一0八件,肇事主因為汽機車未禮讓穿越道行人先行導致發生碰撞受傷甚至死亡,為此市警局最近在台中火車站舉辦「禮讓行人 路口淨空」宣導活動,並將自十月一日起強化執法,盼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時特別注意禮讓行人。
經分析行人穿越馬路時遭車輛撞及的事故,原因都是車輛行經路口未減速或疏於注意,到達行人穿越道時不禮讓行人所引起,依交通法規規定,只要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車輛就應該禮讓,即便行人違反號誌管制穿越道路,車輛仍應須禮讓不能強行通過路口。
為確保行人路權優先,台中市警局自十月一日將下列違規行為列為重點勸導與取締項目:
一、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或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行人先行通過者 (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二、行人闖紅燈。
三、行人未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地下道穿越道路。
四、行人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中央分向島或護欄之路段,任意穿越道路。
市警局強調,每個人在道路上的角色都會互換,下車後的駕駛人就是行人,行人安全與每個人都是切身相關的議題,行車禮讓只要保持同理心,友善對待每個行人,就像對待家人一般。
至於行人也應注意車輛,遵守號誌管制指示不違規,快速安全通過路口不逗留,同時兼顧雙方路權,車輛與行人相互尊重禮讓確保安全,將持續結合義交在全市人潮聚集處所、路段宣導至九月底,定十月一日起比照大客車違規行為強力執法,構建「以人為本」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