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國小學童接送車 稽查12輛發現3件違規
2016/09/01 20:23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7月發生遊覽車火燒車的重大事故,大眾運輸的安全備受重視。開學第4天,新竹區監理所與新竹縣政府稽合稽查小組今天稽查新豐地區的學童接送車,攔查12輛,就發現超載、變更座位數、缺少車窗擊破器及滅火器等3件違規,分別依規定開罰或限期複查改善。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所長林翠蓉表示,補習班及安親班的接送車輛,大多使用8到9人座的客車,為增加乘載人數,常見違規改裝座椅及超載,一旦發生事故,後果恐不堪設想。新竹所今年突擊檢查桃竹苗地區的學童交通車,迄今已查獲違規改裝座椅19輛、超載17件,違規情況多。
今天下午3點多,新竹區監理所會同新竹縣教育處及警察局交通隊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到新豐地區稽查國小的接送車輛,一共攔查12輛車。
其中,1輛限載5人座的自小客車,除駕駛,還載了7名學童,明顯超載,依法可裁處3000到9000元;另1輛7人座客車,改裝座椅以增加座位數,可裁處2400元到9600元;還有1輛中型巴士,缺少車窗擊破器及滅火器,監理所要求業者限期檢驗改善。
林翠蓉說,有鑑於遊覽車火燒車事故,針對大型補習班租用的遊覽車,稽查人員特別加強檢查各項安全設備如滅火器、擊破器、安全門的檢查,有缺失者可依公路法處9000元罰鍰,並限期15日內回監理所完成臨時檢驗,逾期檢驗最重將吊銷車輛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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