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地價稅 估自用住宅平均增加360元
2016/08/30 20:02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今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日起開徵,由於高雄市105年土地公告地價平均調幅為32.52%,推估自用住宅平均每戶約增加360元;課稅地價未超過406萬6千元適用基本稅率千分之10者,平均約增加1100元。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巷道用地等減免地價稅規定者,請於9月22日前,向稅捐稽徵處各分處或至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網站線上申請,以減輕地價稅負擔。
今年適逢每3年重新規定地價年度,高雄市地價評議委員會於今年1月1日公告,高雄市地價平均調幅32.52%,因此地價稅稅負將增加。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指出,105年的累進起點地價為406.6萬元,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406.6萬元者,按基本稅率千分之10課徵,每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倍,增加一個稅率級距,稅率級距從千分之15至千分之55。
稅捐稽徵處估算,今年高雄市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平均約增加360元;課稅地價未超過406萬6千元適用基本稅率千分之10者,平均約增加1100元,前二者影響有限,但對於持有面積較大及課稅地價超過406萬6千元適用累進稅率者,影響會較大。
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度地價稅課徵對象,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準,開徵日期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