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禁玩寶可夢? 台少盟:不如在訓練師養成路上撒花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針對日前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有家長擔心手遊「寶可夢」影響學生學習和校園安全,要求教育部禁止學生抓寶,並移除該遊戲在中小學校園的道場、補給站等相關設點;對此,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有關學生事務,管理是教育的一環,但並非唯一手段,也不宜只是靠「學校、老師說了算」或「家長也同意」的管理模式套用於各種學生事務議題上,卻缺乏比例原則的討論與溝通,將只會加深學生與學校管理上的衝突甚至對立。
由於對於該款手遊態度,有的學校十分嚴格,有的卻相對寬鬆,究竟該如何看待不同政策對於學生權益的影響?葉大華表示,依據教育部頒定之「校園攜帶行動電話使用規範原則」第三點規範,最好的方式是請學校透過校務會議,邀請學生代表一起針對相關管理原則表達意見,或採取多元方式收集學生意見,將更有實質的教育意義。
葉大華建議,應邀集教師、家長及學生代表共同討論,經校內相關會議通過後公告周知,並加強宣導;如果只考量到家長的立場就直接對該款遊戲下禁令,甚至有相關懲處之行為,形同變相剝奪學生的休閒及表意權利。
台少盟也針對高中等以下學校的手機使用或遊戲相關規定,提出三點建議。
首先,學生上課玩手遊影響到課程正常進行,自然有管理的正當性,但管理規範不宜介入學生的下課、休息時間,甚至是放學後的在校時間,也不宜針對無違法的相關行動加以限制;手機屬於私人物品,如強行針對內容進行檢查或移除App,也有侵害個人隱私之虞,應審慎處理。
其次,學校作為一個教育機構,採用禁止手段的管理模式也許省事,但考慮「教育功能」,與其禁止不如反向思考教導「如何玩才安全」以及做好「時間管理」更是重要的學習課題。
另外,面對未滿18歲的學生及教室管理課題,過去以「特別權力關係」為衡量基準,應逐漸轉向2014年已正式施行的《兒童權利公約》(CRC),才能站在兒童最佳利益的角度保障學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