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調解委員總統獎 林佳龍籲增設
2016/08/04 16:08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台中市調解業務品質六都第一,多位調解委員服務年資高達3、40年,每人調解案件累積上千件,成功化解家庭、社會糾紛,減少訴源。市長林佳龍今天(4日)在行政院會提案增設「資深調解委員總統獎」,以表崇高敬意。中市府轉述,行政院長林全裁示,進一步研議。
台中近3年調解件數每年約2萬多件,調解成立率高達89%以上,經法院核定率更達99%,成績在全國名列前茅,日前各區調解委員會主席及秘書討論相關業務時,都認為中央應該設置總統獎,表彰他們定紛止爭的最高肯定。
林佳龍表示,調解委員會委員服務年資獎勵,依據法務部與內政部會訂定「鄉鎮市調解績優人員獎勵要點」規定,服務年資滿16年者頒發內政部長獎,滿20年者頒發行政院長獎,30年以上則無進一步獎勵措施。
他又說,台中相當多調解委員德高望重,調解效果亮眼,愈資深愈有經驗,調解效果好。因此,市府已於6月函請法務部、內政部研議修正目前要點,增設「資深調解委員總統獎」,或在要點修正通過前,建請頒發「總統府感謝狀」。
林佳龍強調,調解委員能堅持服務3、40年以上,每一個都是寶貝,總統獎雖然只是一張薄薄的紙,卻是對委員努力奉獻的最大鼓舞。行政院長林全會中裁示,請內政部、法務部研議,必要時與總統府進行討論。